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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27 14:36来源:咸阳市财政局 图:咸阳市财政局官网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咸阳市财政局官网) 机构名称:咸阳市财政局 机构官网:http://czj.xianyang.gov.cn/(点击左侧链接即可直达) 办公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70号 联系电话:029-332136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落实。 (二)负责拟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全市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并组织执行,建立规范完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年度决算。 (三)负责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和地方税政管理,健全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审核申报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四)负责基本建设拨款、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农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市级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市级机关的行政经费和全市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计、科技、食药等事业费。 (五)负责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设施和办公设备等国有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清查登记等;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承担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 (七)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及全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八)管理全市非税收入工作。 (九)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及高级会计师职称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和社会审计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及镇办财政收支和市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的情况。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四)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及安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公职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容来源:咸阳市财政局官网 整理编辑:陕西会计网 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创声明:此篇为陕西会计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会计网官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sxkuaiji.cn/h-nd-1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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