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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29 14:22来源:汉中市财政局 图:汉中市财政局官网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汉中市财政局官网) 机构名称:汉中市财政局 机构官网:http://czj.hanzhong.gov.cn/(点击左侧链接即可直达)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23号 电 话:0916-25258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对县区的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市和市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预算定员定额,审核批复市级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按有关规定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 (七)贯彻落实政府内外债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八)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拟定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金融业务。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研究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省市交办的财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五)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有关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指导并监督县区、镇办财政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容来源:汉中市财政局官网 整理编辑:陕西会计网 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创声明:此篇为陕西会计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会计网官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sxkuaiji.cn/h-nd-1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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