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ankang.gov.cn/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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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30 14:08来源:安康市财政局 图:安康市财政局官网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安康市财政局官网) 机构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 机构官网: https://czj.ankang.gov.cn/(点击左侧链接即可直达) 地 址 : 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电 话 : 0915-3212022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市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本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的原则,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三)依法履行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能,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地方税收减免审核申报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地方留成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六)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负责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政府集中采购。 (八)指导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开展公共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管理市政府生产资金,收取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十)负责财税法规政策、财政收支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容来源:安康市财政局官网 整理编辑:陕西会计网 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创声明:此篇为陕西会计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会计网官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sxkuaiji.cn/h-nd-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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