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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务必尽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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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1-24 16:45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

各位陕西会计人员: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文件通知和要求,陕西省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全面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务必按时完成。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陕西省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员)。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一)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人社厅的文件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专业科目由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共计25个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明细表》(以下简称《科目明细表》,见附件)中选择学习。省财政厅遴选确定的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在《科目明细表》的基础上,增设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1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办理:

如需购买/办理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请点击下方链接或者扫码关注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陕西财政会计官网查询完成情况即可,正品保障,可开发票。

如您2020年、2019年等年度未完成,也可以在本次一起补办理。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

1、陕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

2、陕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

3、陕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陕西会计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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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会计继续教育衔接:

(一)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可进行2020-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二)补学2019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在每年的《科目明细表》中选择补学年度(含)之前发布的学习科目(如补学2018年度继续教育,应选择2018年以前发布的科目),科目学分按照原学分标准计算,即年度总学分不少于当年规定的学分。已经学习过并完成学分登记的科目,不重复计算学分。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应先进行信息采集。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要求: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会计专业胜任能力。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信用信息档案。

(四)各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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