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销、注销12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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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14 16:24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相关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订)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等规定,我会决定:对田翠翠等9名自愿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撤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对李崇新等3名已去世的注册会计师,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人员 1. 田翠翠 610002060007 陕西海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李茹萍 610100470047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胡 健 610101430005 陕西艾蕾特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 李美霞 61000011031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5. 赵 敏 42010005030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6. 姜 晶 11010150090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7. 韩 璐 11010170506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8. 王一棋 110102050313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9. 余 普 110101365165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代管 二、注册会计师因去世注销人员 1. 李崇新 610400831024 陕西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朱东银 610600981160 陕西通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赵月霞 610000340540 陕西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11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陕西会计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会计网官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sxkuaiji.cn/h-nd-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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